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企业标准化建设 暨《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24-05-16 17:01:43]来源: 作者:

 

7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企业标准化建设暨《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以下为发布会文字实录: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耿欣:大家好!欢迎出席市场监管总局专题新闻发布会。

《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要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近日,总局印发《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激发企业在标准、技术、服务及管理互动发展方面的创新活力。

为做好《办法》的宣传解读,帮助广大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创新,我们邀请到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司长肖寒先生、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副局长王晓亮先生、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法律服务部副部长李强先生、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李治平先生、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副主任田昭莹先生,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总局标准创新司司长肖寒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司长肖寒:谢谢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企业是市场活动的主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源泉,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是民生改善的重要保障。企业标准化就是企业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通过制定和应用标准等活动,使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保持高度统一行动和高效率地运行,是一切标准化的支柱和基础。企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范企业管理。企业可以通过开展标准化活动,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自身标准体系,明确衡量绩效的基准和依据,强化内部管理效果和提高生产经营效率。二是优化资源配置。企业通过推动标准化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生产协调性,实现生产规模化,提升企业营收利润率。三是提高产品质量。企业通过发挥标准化优势,强化产品质量管理水平,提供更多优质产品,满足消费多元化需求,树立良好品牌形象,为释放消费新动能提供支撑。四是促进技术创新。企业可以借助标准化手段,优化科技创新要素,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产品技术迭代升级,夯实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五是拓展国际合作。企业通过标准技术交流,加快与国际同行互融互促、互学互鉴,进而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

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推进企业标准化管理改革,推动企业以高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顶层设计,营造优良的企业标准化政策环境。建立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让标准成为对产品质量的“硬承诺”,充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信用基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质量和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标准化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3年)》,以标准化引领企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增强企业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加大标准实施应用力度,强化标准化工作服务支撑,拓宽标准化国际交流合作,促进企业加快迈上高质量发展轨道。二是助力企业标准创新基础能力的提升。以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痛点”“堵点”为关注点,针对企业标准化技术能力不足和基础设施相对缺乏的情况,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大力开展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出台多样的奖励和补助措施,为企业标准创新注入强劲动力。三是鼓励技术与标准协同创新。发挥优势企业在标准化科技体系中的作用,鼓励企业加强标准化和科技创新协调互动,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支持领军企业联合科研机构、中小企业等建立标准合作机制。四是构建多元化、专业化、市场化服务体系。市场监管总局注重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支持各级标准化研究机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技术咨询机构等开展标准化服务,为企业提供建立标准体系、编制技术标准、开展技术指标比对、标准符合性测试、标准实施咨询、标准实施效果评价以及标准化培训等指导,持续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各行业部门的协同推动下,我国企业标准化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方面,截至2023年5月底,共有42万家企业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标准280万项,涵盖468万项产品,以标准为载体的产品质量正向提升的激励体系日益完善。在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方面,截至2022年底,共有1679家企业的2856项企业标准成为“领跑者”,树立了行业质量标杆,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此外,我国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通过标准增强与国际经贸活动的铆接,带动产品出口持续增长,以2022年为例,我国全年出口额比上一年度增长10.5%。

《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通过培育一批以标准引领发展的先导型、具有创新能力的行业标杆企业,增强企业标准化意识,提升企业标准化能力,疏通“科技创新成果研发—标准创新能力提升—高新技术产业推广—国际创新视野开拓”的发展路径,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和国际标准“制定者”,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那么,标准创新型企业是什么?标准创新型企业是指运用标准化原理和方法,以科技创新和标准化互动融合为核心竞争力,具有以先进标准的研制和实施促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支撑自身高质量发展乃至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等典型特征的企业。

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有利于深化标准化运行机制创新,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一是能够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标准创新先行带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企业不断追求标准与技术创新的内在机能和运转方式。二是能够鼓励企业及时将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推动先进标准有效供给成为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及提升管理创新水平的驱动因素,激发企业在标准、技术、服务及管理互动支撑方面的强大创新活力。三是以标准创新助推创新技术和产品市场化、产业化和国际化,增强技术创新的动力和成果的流动性并使整个产业链条受益。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组织推进《办法》的实施。一是建设统一的标准创新型企业信息平台,提升信息化水平和培育工作效率,减少企业负担,强化市场监督和社会参与度,确保评价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二是加强对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指导,广泛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贯培训,引导企业走“标准创新”协同发展之路,并争取在年内培育出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三是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立标准创新型企业激励机制,形成以“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相结合的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制度运行环境,壮大制度“新而活”的生命力。

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建设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要求,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全面调动企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企业不断探索实施标准化的新方法、新模式,努力开创我国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新局面。谢谢大家!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耿欣:谢谢肖寒先生。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请问标准创新型企业与科技创新型企业等现有制度的最大区别是什么,它有怎样的核心内涵,梯度培育管理体系如何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如何设置,政府后续会有哪些配套措施?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司长肖寒: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要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为深入落实《纲要》相关部署要求,聚焦标准创新能力提升,以科技创新带动技术标准水平提升、以标准创新引领技术进步,加强部门联动、地方协同,共同培育一批以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先导型、具有创新能力的行业标杆企业,市场监管总局编制了《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试行)》,以此推动标准创新型企业培育管理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为构建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实现企业渐进式培育,《办法》将标准创新型企业分为标准创新型企业(初级)、标准创新型企业(中级)、标准创新型企业(高级)三个递进式层级,按照不同梯度分别采取“自我声明+公示”和“自愿申请+认定”的管理方式,重点衡量企业在建设、应用、融合、效益层面的标准创新能力,更多体现“质”的要求而非“量”的要求,突出了企业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执行先进标准、实现国际标准突破乃至引领产业国际化等特点。梯度培育体系既要有清晰的辨识度,也要便于公众感知认知,从而增强经营主体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涉及一、二、三产业,面对大中小等各种企业类型,《办法》坚持全国统一管理和分层分类分级指导相结合的原则,构建了培育和评价认定工作体系。其中,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发布评价和认定指标体系,负责标准创新型企业(高级)的认定工作,保证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在组织管理、申报推荐、动态调整、培育扶持、精准服务等方面的统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开展本地区标准创新型企业的梯度培育、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标准创新型企业(初级)入库、开展标准创新型企业(中级)认定、标准创新型企业(高级)推荐等工作,实现政策上下联动。

从引导和鼓励企业创建标准创新型企业的角度考虑,配套《办法》的评价认定指标体系既考虑了梯度培育的递进性,又考虑了不同规模、不同产业的企业在标准创新工作方面的自身特点和基础能力。一是从梯度培育的递进性考虑,对三个层级企业的评价认定指标采用“4+3+2”的方式。即标准创新型企业(初级)设置有标准化管理全面性、标准技术领先性、标准应用先进性、标准整体效益性等4类评价指标;标准创新型企业(中级)认定在此基础上,增加设置标准国际突破性、标准融合创新性和特色化等3类指标,其中特色化指标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各省实际情况确定;标准创新型企业(高级)认定在标准创新型企业(中级)认定指标体系基础上,再增加标准引领产业数字化、标准引领产业国际化等2类指标。二是针对与产业规模关联性较大的指标,对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进行了区分,设置了不同的指标要求。三是针对产业类型的差异,在标准创新型企业(中级)认定时,对工业、农业和服务业企业采用了不同的认定标准,工业企业需80分以上,农业及服务业企业70分以上即可。

为引导和鼓励企业更好实现标准化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将与相关制度做好衔接,形成引导企业走高质量发展道路的合力。一方面,《办法》衔接了市场监管系统相关工作,在指标设置、条件要求等方面充分考虑了企业标准“领跑者”、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等内容,形成标准创新型企业、企业标准“领跑者”、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相互支撑的标准创新工作体系;另一方面,《办法》衔接了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等工作,形成相互支持与配合的良好政策环境。

 

 

中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骨干力量,请问中央企业的企业标准化工作有哪些特点,近年来取得了哪些成效?

 

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副局长王晓亮: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高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国资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通过完善顶层设计、强化政策支持、增强业务指导,有力推动中央企业标准化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深度参与国家标准体系建设。中央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强化引领支撑能力,在我国标准体系建设中发挥国家队作用。承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累计主持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35569项,占国家标准总数80%以上;累计主持和参与制定行业标准73170项,占行业标准总数90%以上。开展新兴领域技术标准研制。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领域开展标准研制工作,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国移动牵头制定的5G网络体系架构标准实现了历史上首次由中国企业主导设计全球新一代网络架构。中国钢研牵头发起成立中关村材料试验技术联盟,联合材料领域产业链上下游发布团体标准614项。服务全国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在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领域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超过400个,占比超30%,有力支撑我国标准组织体系建设。

二是深入推进国际标准化工作。中央企业瞄准国际先进水平,提升标准制定和执行能力。加强国际标准制定。推动企业先进技术向国际标准转化,中央企业累计主持制定国际标准2051项,参与制定国际标准2166项。中国中车集团积极研制轨道交通网络控制、牵引传动系统等领域国际标准,有效提升我国高铁技术国际影响力。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治理。共承担ISO、IEC、ITU技术委员会和分委会主席、副主席30个,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秘书处24个。张晓刚、舒印彪、赵厚麟等中央企业负责人及专家先后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主席、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主席、国际电信联盟(ITU)秘书长职务,我国国际标准话语权不断增强。

三是持续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中央企业加快全球化布局和国际化经营,大力开展标准国际合作,依托电力、轨道交通、船舶等机械装备和“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工程项目,逐步实现中国标准走向海外,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标准联通走深走实。国家电网累计推动525项中国标准海外应用,实现中国技术、装备、标准、建设、服务全链条“走出去”。南方电网联合柬埔寨、老挝等国家电力公司发起成立澜湄区域电力技术标准促进会,推进区域电力标准化合作。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在国家标准委的统筹指导下,深入推进中央企业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切实发挥央企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一是加快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紧紧扭住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支点,积极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时将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二是深化标准化国际合作。支持中央企业协同全球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共同制定国际标准,深度参与国际专业标准组织活动,发展自主国际化团体标准组织,进一步提升国际标准化影响力和话语权。三是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支持中央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标准化创新平台建设,提升标准化技术支撑水平。积极开展标准创新型企业培育,以先进标准的研制和实施促进企业科技创新。

 

民营经济作为标准化工作的重要阵地,请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在促进民营企业标准化发展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积累了哪些成功经验?

 

 

中华全国工商联法律服务部副部长李强:民营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登记在册的民营企业数量超过4900万户,民营企业在企业总量中的占比达到92.3%。标准创新是实现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素,对企业的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全国工商联在推进民营企业标准化能力建设、坚持标准创新作为引导和鼓励企业更好实现标准化与企业技术创新融合发展的实践方面持续发力,积极推动国家标准化战略在民营经济领域的落地实施,不断促进“两个健康”。主要介绍三个方面的情况。

第一,民营企业已经成为参与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广大商会和民营企业标准化意识大幅增强,标准化活动更加活跃,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民营经济标准创新工作走上了快车道。2022年6月以来,全国工商联与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题调研,对5479家上规模民营企业和32591家中小微民营企业做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广大民营企业站在标准实践的最前沿、争当标准竞争的冲锋队,标准化正在成为企业转型升级的新指引、硬支撑,可以用四个特点来概括:

一是有意识。参加问卷调查企业中,近半数以上规模民营企业多路径地深度参与标准研制,65.80%的中小微企业认为标准能够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引领企业创新转型。二是有人才。上规模民营企业中,95%设立了标准化专门机构;中小微民营企业中60.24%设立了标准化工作部门。三是有实践。45.6%的中小微企业参加了政府组织的对标达标活动,47.6%开展了标准化良好行为实践,2022年度民营企业500强中,386家企业参与制定的标准均在10项以上。四是有实力。民营企业标准研制能力明显提升,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来自民营企业的委员超过1.5万人次;民营企业承担了91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工作;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中,来自民营企业的国际标准注册专家突破1000人,牵头提出并获批发布的国际标准超过200项,民营企业已经成为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力量。

第二,民营企业标准化工作取得积极成果

民营企业标准化对于规范内部治理、提升发展质量、支撑科技创新、拓展市场规模、增强品牌效应、扩大国际贸易都有重要的支撑作用。近年来,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民营企业标准化工作成果不断涌现。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大力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截至2022年底,民营企业的1897个企业标准获评企业标准“领跑者”;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以来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民营企业新增5万多家,民营企业在企业标准“领跑者”中占比达69%。在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中,累计已有200多家民营企业获得了100多个标准项目奖,约占全部标准项目奖的38%。另外,各级工商联所属及所联系的商会正成为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的新阵地、探索团体标准建设的生力军。从上述举办的企业标准“领跑者”、标准创新贡献奖活动中即可看出,民营经济领域已经涌现出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已经研制出了一批行业领先甚至国际领先的高水平标准。

第三,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更好实现标准化与技术创新的融合发展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全国工商联采取一系列务实举措,充分发挥高标准引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特殊重要作用。一是与国家标准委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合作机制,共同印发《关于鼓励、引导和规范工商联所属商会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的意见(试行)》《标准化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3年)》,推出了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五项重点任务及多项举措,推动民营企业对标达标用标创标。二是与市场监管总局等单位共同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指导民营经济标准创新的政策框架基本形成。三是成立全国工商联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研究民营经济标准创新重大问题。四是广泛开展标准化宣传培训,依托“德胜门大讲堂”“工商联大讲堂”等平台,举办多期民营企业标准化公益大讲堂,累计培训150余万人次,持续提升商会及民营企业标准化工作意识和能力。五是打造民营经济领域标准化工作推进会、标准创新大会、标准创新周等工作品牌,引领助推民营经济标准化工作不断走深走实。六是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出台的《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试行)》,向各地工商联、全联直属商会印发了《标准创新型民营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方案》,对在民营经济领域强化创新型企业培育作出部署。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有关部署要求,重点推进做好标准创新型民营企业梯度培育工作。一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强化法治民企创建,特别是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二是提升标准化基础能力,推动民营企业夯实标准化管理和工作基础。三是推动民营企业建立并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运用标准化方法生产经营,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四是引导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标准与技术的融合发展。五是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等标准化各项活动。六是引导民营企业注重实施标准,提升标准的应用能力。

 

据我所知,市场监管总局在企业标准化工作方面有很多创新举措,比如大家都很熟知的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借此机会,想请总局介绍一下 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效以及如何实现与标准创新型企业等制度的联动?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李治平: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指在同行业可比范围内,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产品、服务标准,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处于领先水平的标准以及符合这些标准的产品或服务,其重要作用在于以高水平标准引领中高端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支撑高质量发展。

自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有序推进以来,在引导企业标准制定、引领消费升级和引发技术创新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一是不断扩大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2022年,重点领域数量已达240项,覆盖数千类产品或服务,为推动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开展“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标准研制,推动“领跑者”制度落实。截至目前,工作机构已联合近百家行业协会、权威机构发布 500余项“领跑者”评价团体标准,推动企业从跟跑到并跑再到领跑,促进行业发展质量全面提升,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有效增强市场主体竞争力。

三是将“双碳”目标融入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结合《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要求,将绿色低碳生态健康等指标融入“领跑者”标准,以指标要求提升产品及服务绿色低碳属性,以绿色领跑供给拉动绿色消费新需求,为经济发展注入绿色低碳领跑新动能。

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提到,对于标准创新型企业(包括初级、中级、高级)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参评企业标准“领跑者”。

对于获评企业标准“领跑者”的企业,可以在企业标准“领跑者”的情况、企业创新技术标准转化情况以及进入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的企业标准数量情况等维度获得相应的分值,以体现企业的标准技术领先性与标准应用先进性。

在“标准领跑、产品领跑、企业领跑、品牌领跑”的高质量发展格局中,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其更加全面地考量了一个企业的综合实力。通过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激励企业积极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先进标准,由技术的“领跑者”变为标准的“领跑者”。在企业支撑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参评“标准创新型企业”,从标准、技术、服务及管理互动发展等方面创造新的创新活力,成为一批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先导型、创新型行业标杆企业,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所确立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企业产品质量的“硬承诺”,请介绍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实施情况以及主要成效。

 

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副主任田昭莹: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下面我来回答这个问题。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是企业主动向社会公开其产品和服务所执行标准,自觉接受消费者和政府相关部门监督的一种制度模式。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提出“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201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进一步从法律层面确立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并鼓励企业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为配合制度建立和实施,代码中心按照国家标准委要求建设了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执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服务。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有43万家企业在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了286万项执行标准,涵盖477万项产品,公开的标准覆盖了工业、农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等各个领域。从制度实施效果看: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展示了企业对消费者的责任担当。“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通过向消费者公示企业产品和服务执行标准,有助于消费者客观评判产品和服务优劣,有助于消费者保护自己正当权益,从而倒逼企业强化对消费者的责任担当。同时,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展示,如去年《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发布后,食品生产企业通过公共服务平台明示执行这一标准达850多次,展示了企业践行绿色消费的责任担当。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彰显了企业重信践诺的社会信用。“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石”。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是我国信用公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企业在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标准都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企业将其产品和服务执行的标准进行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这是兑现企业对质量的硬承诺,充分彰显了企业重信践诺的信用意识,有助于提高企业公信力。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推动了企业竞争能力在优化提升。“高标准决定高质量,高质量助推高效益”。企业通过对执行标准的分析,可以有效了解自身与先进标准的差距,通过不断技术创新、标准优化、质量提升,实现“优标优质优价”,提高自身竞争能力,以高标准高质量产品和服务赢得市场、赢得竞争。在这一方面,代码中心可以协助企业开展执行标准同行业和产业链上下游标准分析研究,促进企业标准优化,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同时,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实施,也极大降低了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为企业节约了大量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目前,企业在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一项标准,仅仅需要10分钟左右的时间,并且不需要任何费用。希望广大企业都能够积极登录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主动公开其产品和服务所执行的标准,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共同促进我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赋能高质量发展。

 

刚才我们听到了相关部门在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所开展的标准化工作介绍,可以说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请问市场监管总局,下一步,在企业标准化工作方面还有哪些工作布局以及进一步推进的措施。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司长肖寒: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坚持企业为主,充分释放经营主体标准化活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进一步激发企业在标准、技术、服务及管理创新互动支撑方面的创新活力。

一是加快《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的修订发布。将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对标达标、标准化良好行为等纳入管理办法,更好支撑和保障企业标准化工作开展。《办法》修订将坚持企业主体、市场驱动,保护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增强企业标准化工作内生动力,发挥标准化在推动企业科技创新、提升竞争力中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明确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提出企业规范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引导企业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市场微观主体高质量发展,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二是加强《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建设统一的标准创新型企业信息平台,有力保障标准创新型企业的认定、入库和动态管理等工作稳步进行。对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培训,指导有关部门制定各地方实施细则,推进各级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标准创新型企业激励机制,形成以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相结合的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制度运行环境。加大对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的宣传力度,将制度推介纳入质量月、世界标准日等主题活动,大力推广标准创新型企业的成熟经验。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耿欣: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问题,欢迎会后与我们新闻宣传司联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央视记者